公开报道|借“木业投资”之名 赵某杰以三家空壳公司为平台非法集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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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概况

公开报道《借“木业投资”之名 赵某杰以三家空壳公司为平台非法集资》披露:被告人赵某杰在投资某木业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下,曾与他人合作以某公司的名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,后又发生严重亏损,遂于2015年8月注册成立某资产管理公司,2016年4月注册成立某管理咨询公司,2016年 9月注册成立某科技发展公司。

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

1. 被告人赵某杰在投资某木业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下,曾与他人合作以某公司的名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,后又发生严重亏损,遂于2015年8月注册成立某资产管理公司,2016年4月注册成立某管理咨询公司,2016年 9月注册成立某科技发展公司。 2. 2016年起,赵某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,以投资某木业公司经营为由,擅自以某资产管理公司、某管理咨询公司、某科技发展公司的名义销售理财产品,招聘被告人王某富等人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采用在道路和商业区发放宣传品、电话宣传招揽投资、员工直接介绍投资人等方式,向社会公众吸收投资共计人民币2500万余元(币种下同)。 3. 上述集资款进入赵某杰控制的个人账户后,被赵某杰用 于返还集资本息、公司经营费用支出、集资业务提成及偿还赵某杰的个人债务或个人挥霍,至案发前尚有2100万余元未返还投资人。 4.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0日作出刑事判决:认定被告人赵某杰犯集资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 5.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4日作出刑事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时间、资金与处理结果

被告人赵某杰在投资某木业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下,曾与他人合作以某公司的名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,后又发生严重亏损,遂于2015年8月注册成立某资产管理公司,2016年4月注册成立某管理咨询公司,2016年 9月注册成立某科技发展公司。

公开材料

来源标题:《借“木业投资”之名 赵某杰以三家空壳公司为平台非法集资》 发布平台:人民网 公开时间:2026-08-05 原始链接:http://fangfei.people.com.cn/n1/2026/0805/c460498-40774389.html

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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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验信息

来源标题
借“木业投资”之名 赵某杰以三家空壳公司为平台非法集资
来源机构
人民网
核验日期
2026-08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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